很多家长在给子女起名的时候不谨慎,随便将一两字组合就给子女起名,造成名字出现谐音有歧义引人嘲笑,或是重名率很高等情况,因此当孩子长大成人之后因名字给自己带来了不少烦恼,想要改名。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成人有改名的权利,不过也有一些情况是不予办理改名的。那么成年人有哪些情况不可以改名字?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。
1、处于行政处罚阶段还没有执行完毕,或者是行政案件还没有审理完成的情况下不可以改名字。
2、若是身上背负有民事案件还没有执行完毕,或是还没有审理完成的情况也不可以改名字。
3、对于正处接受治安相关案件调查,或者是处于接受刑事案件调查的情况下也不可以改名字。
4、正处于服刑时期或是劳动教养的情况下也不可以改名字。
5、成年人有哪些情况不可以改名字?曾经有过违法行为或故意犯罪而遭劳动教养或是判处尤其徒刑的,即使现在已经执行完毕,那么通常也是不予办理变更姓名的。
6、公民担任公司经理、总经理、董事长等法定代表人时,由于自身行为导致公司信用出现负面记录的,也不可以改名字。
7、个人信用有负面记录且程度较为严重的情况下,不可以改名字。
8、户籍登记部门认定不可以变更姓名的其他情况。比如改名的理由不充足等,改名的理由不可以只是简单由于名字不好听,必须要有充足的理由,比如名字中有生僻字、名字字义不吉不雅、名字谐音不雅、与同单位或祖上中的人重名等,改名理由充足才可予以办理改名。
现在大家应该明白成年人有哪些情况不可以改名字,希望对各位能有帮助。